IPO前12个月入股股东锁定三年

本报综合消息 证监会发行部副主任吴年文2月5日表示,证监会发布《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下称《指引》),对违规代持、影子股东、突击入股、多层嵌套等IPO乱象加强监管,其中明确,提交申请前12个月内入股的新增股东都要锁定36个月。

针对近期提出要培育机构投资者的举措,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高莉表示,证监会将进行投融资改革,一是简化基金的注册机制,提供权益类基金的供给和质量;二是持续优化中长期资金的入市环境,提升权益类资金的投资比例。

高莉称,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登记管理制度》修订内容,一是落实新《证券法》规定,二是压实上市公司防范内幕交易的主体责任,三是强化证券交易所在内幕交易防控方面的职责,四是明确中介机构的配合义务。

高莉表示,已关注到相关信息,地方证监局也接到了有关举报,已经安排对举报事项进行核查,也要求相关机构内部自查,后续情况将持续跟进。下一步,证监会将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十四五”规划总体部署,坚决贯彻“零容忍”工作方针,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查办资本市场欺诈、造假等恶性违法行为,切实提高违法成本,强化执法震慑,塑造市场良好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