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全国文明城市“满堂红” 让“文明度”提升“幸福感”

11月10日,中央文明办正式公布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入选城市名单,舟山市成功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地级市)名单。

11月10日,我省金华、衢州、舟山成功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这意味着我省成功实现了全国文明城市11个设区市“满堂红”。此外,我省宁波、杭州、湖州、丽水和桐庐县在复查测评中获得表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仅仅是“拿牌子”,最关键的是让文明度真正提高老百姓的幸福感。

这次中央文明办公布的所有名单中,浙江上榜的大小城市里有“增量”,也有“存量”。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涉及城乡环境美化、公共服务改善、交通秩序畅通、生态环境提升、文明行为培育等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创城”成功,当然可喜可贺,因为这是对城市文明建设水平的认可,对于城市整体形象的提升和城市竞争力的打造,也都非常重要。对于那些通过复查测评的城市来说,同样值得高兴,“创城”不易,守住更难。因为文明城市的建设必须持续发力,绝对不是搞“一阵风”“突击式”的“面子工程”。

无论“建”还是“守”,打造全国文明城市都必须牢牢抓住“以人民为中心”这个关键。创建过程要依靠人民群众,目的也是为了全面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比如在这次创城过程中,舟山定海区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时,就邀请居民代表共同商议改造方案,并引导居民签订改造协议,让居民真正融入进来。今年,舟山有113个老旧小区正在悄然蜕变,老旧小区从“能住”变为“好住”、从“住有所居”变为“住有宜居”。这些变化,体现的正是创城为了人民,创城依靠人民,创城成果让人民共享的理念。

一座城市文明程度高不高,最有发言权的还是生活在这里的老百姓。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公报中提出的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中,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要达到新高度。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在建设文明城市过程中,要更多地把功夫花在服务民众、保障民生上,让不断提升的文明度增强人们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