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金所跨区展业 被广西地方金融理局风险提示

近期,多地发布风险提示,有金融资产交易所、金融资产交易中心(简称“交易所”)等未经批准,涉嫌在当地开展交易场所展业活动。

12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外省交易场所未经批准在广西区内开展经营活动的风险提示》称,近日,该局收到相关线索,反映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等公司未经批准,涉嫌在区内开展交易场所展业活动。

据启信宝数据,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第一大股东位蚂蚁科技集团,持股比例19.72%;第二大股东为四大AMC中的长城资产,持股18.36%,东方资产、中信信托、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分别持股17.64%,上海云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2〕37号)、等相关要求,交易场所的会员和其他经营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应分别向交易场所所在地以及会员、其他经营服务机构所在地监管机构备案,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局称,再次提示广大投资人,广西未批准任何交易场所在区内开展经营活动,如有属于违规经营行为。请投资人认真核实交易机构包括金融资产类交易机构相关信息,此类机构除取得金融管理部门开展金融业务许可事项外,均不得在广西区内发行、销售或代理销售、交易金融管理部门负责监管的金融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社会公众进行融资或销售金融产品。

今年8月,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也发布风险提示函,该局收到大连市金融发展局《关于普惠金融交易中心(大连)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函》。大连市金融发展局称,普惠金融交易中心(大连)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6月底停止新业务。另外,该局前期排查工作中发现,一是该交易中心在停业整顿期间违规开展业务,已将涉嫌违法违规线索转交市公安局;二是该交易中心存在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符的情况,已在工商注册系统中被列为经营异常名录。鉴于以上情况,如在工作中发现该交易中心开展业务,请注意加强风险提示和防范。

而在今年5月,北京金融监管局发布公告表示,近日收到相关线索,反映海峡(漳州)金融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未经北京市批准,涉嫌在京设立分支机构并开展交易场所展业活动。

此前,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和风险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金交所经营活动应当限于注册地省级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实际经营地、服务器所在地应当保持一致;使用第三方云服务器,服务器及业务数据应当存放在境内。不得在注册地所在省级行政区域以外设立子(分)公司、办事处等展业机构,不得通过与互联网平台合作等方式在其它省级行政区域展业,不得为异地企业发行产品。已设立异地展业机构应予撤销,与异地产业合作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应予解除。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金交所跨区域开展交易类业务另有规定,从其规定。

(作者:辛继召 编辑: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