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中央企业子企业全面完成改制

11月27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翁杰明在国务院国资委召开的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情况媒体通气会中表示,国务院国资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研究协调,强化组织实施,推动公司制改革取得历史性突破。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需改制的68家集团公司全部完成改制,除极少数需清理整合的企业,中央企业子企业全面完成改制。省级国资委监管的一级企业约96%完成公司制改革。

翁杰明表示,中央企业公司制改革取得积极成效。一是企业独立市场主体地位进一步巩固强化。完成公司制改革两年来,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加快推进职能转变,加大授权放权力度,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赋予企业更多自主权。对全部中央企业年度投资计划进行备案管理,由中央企业集团自主决定充分竞争领域的子企业混改方案,自主决定公司发行短期债券等部分债券类融资事项。支持投资、运营公司探索实行更加灵活高效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

二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不断深化。目前,除2家事业单位之外,95家中央企业全部建立董事会,其中82家外部董事占多数。

三是市场化经营机制加快转换。目前,中央企业621户子企业已选聘职业经理人近5000人,119户控股上市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集团总部部门数量平均压缩超过17%,人员编制平均减少20%。

四是股权多元化等深层次改革有力推进。积极有序推进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混改,有效探索电力、民航、电信、军工等重要领域混改,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超过70%,有力促进了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有效推动了企业加快转换经营机制,提高了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

翁杰明表示,为打好公司制改革的“收官”之战,攻破“最后的堡垒”,9月底,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了关于全面完成公司制改革的专项通知,明确提出五项工作要求。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二是抓紧制定工作方案。三是因企制宜推进改革。要求正常经营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全部改制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因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难以改制的非正常经营全民所有制企业,实施重组整合或清理注销。四是加强政策指导支持。五是加快推进内部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深化内部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