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拟修订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支持经营商业养老保险业务

1月4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银保监会已就起草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中外资保险机构在同一规则下开展业务

对于本次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落实对外开放要求,不增设准入条件,不提高准入门槛,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继续遵循内外资一致原则,使中外资保险机构在同一规则下开展业务,努力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扩大开放的同时,坚持加强风险管控,注重与现有保险监管制度保持有效衔接;坚持同类机构准入规则基本一致,保证规则相洽,防止监管套利。

据了解,在《征求意见稿》主要修改内容中,参照外国保险公司的准入标准设定了外国保险集团公司设立外资保险公司的准入条件。保险公司和保险集团公司以外的境外金融机构成为外资保险公司股东的,适用《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与此同时,规定外资保险公司变更股东,拟受让方或者承继方为外国保险公司和外国保险集团公司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以及《实施细则》相关要求。

此外,2019年,银保监会发文取消了合资寿险公司的外资比例限制,此次修改删除了《实施细则》中有关外资股比的限制性规定。

近年来,中国保险业改革开放不断深化。2020年12月,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举例称,放宽外资人身险公司外方持股比例至100%;放宽外资保险公司准入条件,取消30年经营年限要求。2019年3月批准筹建中英合资的恒安标准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6月批准友邦保险内地分支机构改建为友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这是国内第一家外资独资人身险公司。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20年1-10月,外资保险市场保持增长态势,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超过3000亿元,同比增长19.4%。所占市场份额达到7.58%,比十三五期初提高2.78个百分点。

扩大商业养老保险领域对外开放

在政策红利的背景下,外资保险机构纷纷加大在华布局。2020年12月,经华泰保险集团与安达集团共同研究决定,并经监管部门原则同意,安达中国的财险业务将并入华泰财险。

目前,安达集团在华泰保险集团的持股比例已经达到46.2%,是华泰保险集团的控制股东。不仅如此,若君正集团继续将剩余所持华泰保险集团股份全部转让给安达集团且进展顺利,安达集团持有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比例将达到53%,实现绝对控股。

同期,中德安联人寿49%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出售,股权出让方为其中方股东中信信托。

中德安联人寿中外资股东分别为安联保险(中国)控股持股51%,中信信托持股49%。据悉,安联(中国)控股称,随着中国市场不断开放,尤其是监管对外资在寿险公司持股比例限制松绑的环境下,安联中国控股正在积极评估本次中德安联人寿股权交易的机会,从而获取后者更多股权。这意味着,安联(中国)控股有意全资持有中德安联人寿。

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空间广阔。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数据,初步预计,十三五期末保费收入4.5万亿元左右,完成规划目标。十三五期间保费收入年均增长约13%,保险总资产年均增长约12%,为全社会提供风险保障提高约4倍。

值得一提的是,据预测,十四五期间,我国老年人口将突破3亿,未来5-10年养老金缺口达到8-10万亿元,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稳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商业养老保险参与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提供难得的机遇。

黄洪指出,要扩大商业养老保险领域对外开放。坚持营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完善相关监管措施,确保各项对外开放政策在养老保险领域落地实施。支持境外资本参股设立各类养老保险机构,支持外资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养老保险业务。通过引入国外成熟的养老保险业务经营和养老金管理经验,提升我国保险业经营水平,服务好人民群众差异化养老保障需求。

(作者:李致鸿 编辑:李伊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