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华生物上市10个月股价涨5.48倍 王宝桐隐秘入股三年获利2.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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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大举规范违规“造富”之际,前证监会官员王宝桐被扒出水面。

王宝桐曾担任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局长一职近10年,2011年卸任。卸任后,王宝桐曾先后任职浙江广夏、浙商证券、万华化学等知名企业。

相较公开任职上市公司总裁、独董,王宝桐入股康华生物(300841.SZ)较为隐秘。

康华生物招股书显示,2017年底,通过股权转让,王宝桐通过杭州九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九祥)受让股权,获得康华生物2%出资额。随即,康华生物实施股改、IPO,去年6月16日,成功登陆创业板。

康华生物主营疫苗研发、生产和销售,核心产品为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上市后,搭乘疫苗概念东风,康华生物股价大幅上涨,一度接近千元。至今年4月26日虽然有所回落,仍然有456元/股。

长江商报记者粗略估算发现,王宝桐当初不到千万元入股,如今已经浮盈约2.8亿元。

入股三年暴赚28倍

突击隐秘入股康华生物,王宝桐已经大赚。

2004年,有着“鞋王”之称的王振滔与妻子林丽琴共同出资成立康华有限。

根据康华有限披露的股本变动的情况说明,2009年9月,康华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蔡勇通过受让股权成为持股30%的股东。

2017年6月,康华有限进行第二次股权转让及第一次增资。控股股东奥康集团将其持有的康华有限5%出资作价2152.50万元转让给平潭盈科,蔡勇将其持有的康华有限5%出资作价2152.50万元转让给平潭盈科。同时,康华有限增加注册资本1000万元,平潭盈科、泰格盈科、蔡勇认购金额分别为348.43万元、80.14万元、59.52万元。平潭盈科、泰格盈科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盈科创新,公司法人代表、董事、总经理等持股平台。

蔡勇是康华生物的首席科学家,负责其科研产品的研发和把关,因此一度被誉为康华生物的“灵魂人物”,蔡勇大幅受让股权并不让人意外。

时隔半年,蔡勇开始转让股权。2017年12月29日,蔡勇将其持有的康华有限1.21%出资、2%出资、2%出资分别作价774.90万元、1281.25万元、1281.25万元转让给林鹏、杭州九祥、王尤亮。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43.05元/注册资本,跟第二次股权转让价格相同。

杭州九祥系王宝桐实际控制的投资平台。公开资料显示,杭州九祥的股东为姜有为、王宝桐、王子豪,分别持股7.6923%、76.9231%、15.3846%。虽然姜有为担任法人代表,但王宝桐为实际控制人。

王宝桐隐秘入股后,康华有限的上市步伐明显加快。

2018年7月16日,康华有限实施股改,当年12月21日,康华生物递交上市申请,并进行了预披露。

第三次股权转让后不到一年,康华生物完成了股改、递交上市申请。

去年6月16日,康华生物成功闯关IPO在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首发价格为70.37元/股,当年8月4日最高达996元/股。随后开始回落,至今年4月26日,股价456元/股,较其发行价上涨约5.48倍。

入股康华生物,王宝桐获利丰厚。以4月26日收盘价计算,杭州九祥持股市值约为3.75亿元,王宝桐所持市值为2.88亿元,较其入股成本985.58万元暴赚约28倍。

王宝桐先后涉足29家公司

除了涉足康华生物外,王宝桐与多家公司有关联。

公开信息显示,王宝桐先后直接涉足29家公司,其中24家为投资、资产管理类公司。在这些公司中,王宝桐以股东、法人代表形式出现。

另外5家公司分别为万华化学、浙商证券、浙江奇彩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及未科技有限公司、中海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除了万华化学、浙商证券已经上市外,另外三家公司均未上市。这五家公司中,王宝桐是上海及未科技有限公司股东,而在其它4家公司中,王宝桐担任独立董事、董事等职务。

在浙商证券,2015年10月16日,王宝桐就出任独立董事,持续至今。2020年,其薪酬为15万元。

在万华化学,王宝桐从2014年5月22日开始担任独立董事。2019年,其薪酬为21.60万元。意外的是,今年4月26日,王宝桐离任万华化学独立董事。

从目前已经公开的信息看,上述公司系王宝桐直接涉足。

此外,A股公司诺力股份的前十大股东中也有王宝桐之名。2017年1月23日,诺力股份向丁毅、王宝桐发行股份募资2.39亿元,王宝桐因此成为诺力股份股东。

从目前的公开信息中,长江商报记者未查证到此王宝桐是否就是原证监会官员王宝桐。

此前,王宝桐还曾担任浙江广厦总裁一职。

今年以来,证监会对IPO企业监管进一步加强,出台了系列新的规定,包括IPO前一年内入股的股东锁定期延长至三年等。

今年2月,证监会发布实施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指引,进一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加强股东穿透核查披露,强化临近上市入股行为监管,从严惩治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表示,一直以来始终注重加强对突击入股、利益输送、“影子股东”、违规代持等行为的监管规范。

今年4月19日,证监会发文称,将坚持从防范违法违规“造富”、维护市场“三公”秩序、加强监管队伍廉政建设的高度出发,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在审企业,对存在系统离职人员入股情形的,加强核查披露,从严审核把关,同时正抓紧补齐制度短板,系统规范离职人员入股行为。这也是证监会首次明确提出对系统离职人员入股IPO企业的监管。

4月26日午间,一投行人士向长江商报记者称,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业内流传,目前,证监会系统人员突击入股的企业,暂停IPO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