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东莞证券连收3张罚单!

近日,央行武汉分行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东莞证券湖北分公司违规被罚。

武银罚字〔2020〕第18、19、20号显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央行武汉分行罚款80万元;同时时任湖北分公司总经理汪文和时任湖北分公司合规风控主管邹婷因对此负有责任分别被罚款3.5万元和1万元。

东莞证券官网显示,东莞证券成立于1988年6月,前身系东莞证券(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5亿元,是国有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证券公司,也是全国首批承销保荐机构之一。目前下设分支机构83家,子公司3家。

天眼查显示,东莞证券排名前三的大股东分别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0%;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

另据锦龙股份(000712,股吧)公布的2020年上半年报显示,东莞证券上半年实现营收129,501.36万元,同比增长24.05%;实现净利37,352.91万元,同比增长23.54%。

年内多次受罚 坎坷IPO路遥遥无期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08年就提出三年实现IPO上市计划的东莞证券,目前仍处于中止阶段。

公开资料显示,东莞证券最早于2008年透露上市计划,后因股权纷争被拖延至2015年6月才向深交所提交IPO申请并获受理。

2017年,东莞证券股东锦龙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因在收购东莞证券中犯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此次锦龙股份涉嫌单位行贿直接对东莞证券IPO产生了影响,于是其不得不主动申请中止审查,至今没有重启。

不过,锦龙股份曾在其2019年年报中表示,公司将积极推进东莞证券的IPO工作,使东莞证券的资本实力更雄厚、业务结构更合理、品牌知名度更高、盈利能力更强。

另外,今年来东莞证券曾多次受罚,就在此次受央行处罚的前几天,深交所发布公告称,东莞证券两名保荐代表人文斌、刘娜在奇德新材IPO项目中履行保荐职责不到位,导致招股说明书及问询回复中存在多处信息披露错漏、与发行人实际情况不符、同一数据披露前后不一致等情形,且在首轮问询回复时修改了问询问题中相关数据但未向深交所报告,最终被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

今年4月8日,东莞证券曾因主要股东锦龙股份及其关联方东莞市新世纪(002280,股吧)科教拓展有限公司超比例新增质押所持东莞证券股权,而东莞证券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责任编辑:陈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