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理论”荣获2020年诺贝尔经济学奖 凭什么?

2020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被授予保罗·米尔格罗姆(Paul R。 Milgrom)和罗伯特·威尔逊(Robert B。 Wilson),以表彰他们对拍卖理论的改进和发明了新拍卖形式。

10月12日,2020年诺贝尔奖正式收官!

本届诺贝尔经济学奖被授予来自美国斯坦福大学的保罗·米尔格罗姆(Paul R。 Milgrom)和罗伯特·威尔逊(Robert B。 Wilson),以表彰他们对拍卖理论的改进和发明了新拍卖形式。

最后一项经济学奖颁发给“拍卖理论”,让不少人产生了好奇。

一位记者在提问环节问威尔逊是否曾在拍卖上买到过什么,对此,威尔逊笑言,“我实际上并没有正式地参加过拍卖。但是我的妻子曾在ebay上拍下了一个滑雪板。”

如何与时俱进?

为什么会是拍卖?事实上,米尔格罗姆和威尔逊起初想要使用和发展博弈论来分析不同参与者在战略上的行为方式,因为每位参与者获取的信息都不相同,所以采取的行为方式也不同。而拍卖是一个具有明确规则管理的战略行为,因此他们选取拍卖来作为研究领域。

自1990年中期以来,拍卖具有更实际的意义,并开始逐步用来分销更复杂的公共资源,例如频谱、电力和自然资源。因此需要一个新的拍卖形式来解决资源分配的问题。

但是目前在互联网的浪潮里,拍卖也逐渐网络化。因此,有记者提问威尔逊如何看待互联网将拍卖全球化?

对于这一问题,威尔逊肯定了互联网对拍卖造成的影响确实很深远,在他看来,拍卖已经融入成为其中的一部分,例如ebay推出了自己的拍卖平台,并且信息获取也可以通过谷歌等搜索引擎获取。

值得一提的是,拍卖理论获奖的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两位经济学家在实践中改善了拍卖,因此接下来如何在互联网环境下继续优化,是一个值得期待的方向。

拍卖影响房地产

诺奖委员会发言人汤米·安德森(Tommy Andersson)在回应为何选取“拍卖理论”的质疑时表示,“这说不定是我们评选过最广泛的一项获奖理论。因为这个研究理论其实涉及范围非常广泛,包含了实验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等等,横跨计算机、心理学等多个专业。”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深圳因获得“土地大礼包”的利好消息传遍地产圈,而此次荣获诺奖的“拍卖理论”其实也与房地产行业息息相关。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于12日接受时代财经采访时表示,“实际上房地产市场和拍卖理论有天然的关系。”

他指出,1987年深圳首次在全国以拍卖的方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其本身就是拍卖理论在土地交易市场的应用。

而现在拍卖理论在房地产市场有很多新的应用,包括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的入市、互联网上司法拍卖房的交易、各地推出的房源摇号政策、长租公寓房源的获取和争夺等,实际上都和信息不对称下如何实现交易最优的内容有关。

严跃进表示,接下来可以将“拍卖理论”与以下两个领域做尝试性探索:

第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将入市,让农村土地发挥较高的经济价值,这一点可以在拍卖理论基础上做一些创新。

第二,租赁市场发展过程中,房屋托管是一个重要的课题,但是“房源高进低出”的问题也困扰了当时市场。因此,如何在后续房屋托管方面,科学地对租赁住房房源进行定价,或也需要拍卖理论给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