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业绩由盈转亏未及时修正、逾3亿诉讼信披迟到,中环装备遭通报批评

财经网资本市场讯 9月1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装备”,股票代码:300140.SZ)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公告显示,中环装备存在业绩预计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重大诉讼披露不及时的违规行为。

经深交所查明,中环装备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业绩预计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

2020年2月2日,中环装备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19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3817.58万元至4601.67万元。2月28日,中环装备披露《2019年度业绩快报》,预计2019年度净利润为3268.78万元。4月24日,中环装备披露《2019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的修正公告》,将2019年度预计净利润修正为亏损3377.05万元。

4月29日,中环装备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2019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亏损3377.05万元。中环装备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经审计净利润相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存在较大差异且未及时修正。

二、重大诉讼披露不及时

2020年4月16日,中环装备披露《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2020年1月,浙江中大元通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起诉中环装备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六合天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涉诉金额3.26亿元;连续十二个月内,中环装备及子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金额总计约3亿元。

上述诉讼金额累计6.26亿元,占中环装备2018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4.17%,但中环装备未及时披露上述诉讼事项,直至2020年4月16日才补充披露。中环装备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1.1.1条、第11.1.2条、第11.3.4条的规定。

中环装备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朱彤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中环装备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中环装备时任总会计师李强对中环装备上述第一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中环装备时任董事会秘书齐岳对中环装备上述第二项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上述三位相关当事人均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6.2条、第16.3条、第16.4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中节能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朱彤、时任总会计师李强、时任董事会秘书齐岳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中环装备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和深交所给予的处分,深交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