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参与推进乡村善治

“合同一共9年,还有3年才到期”“价格太低了,必须涨……”这是承包大户与村民因土地租金问题产生的激烈争吵。事情还要从6年前说起,淮安市洪泽区三河镇四坝村村委会与承包大户通过合法程序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约定土地承包期限为9年,土地价格为1020元/亩,每3年可以根据周边地区土地承包价格和市场行情调价。3年前,受市场行情影响,经双方协商,将土地价格调整为930元/亩。如今,村民认为土地价格偏低,要求回到1020元/亩的价格,且认为3年前930元/亩的价格调整没有取得全体村民同意,需要承包户补齐3年的损失,否则就收回土地。双方就此问题频繁发生冲突,既影响了当前秋收及下一阶段的土地耕种,也不利于村组的和谐稳定。

时节不等人,洪泽法院挂钩四坝村的法官助理陆丹在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奔赴村居开展调解。为更好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同时扩大普法宣传教育效果,陆丹特别邀请了有30多年办案经验的老法官立案庭庭长吴克成一同前往,并联合区农工部、镇农经站、村委会多方参与。经过近半日的沟通协商,在多方共同努力下,当事人双方对立情绪明显淡化,部分问题达成共识。针对依然存在的争议点,陆丹表示会根据此次调解内容进行整理归纳,为下一次调解工作做好充足准备,对彻底化解双方矛盾纠纷充满信心。